南海網海口6月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符玲)日前,海口市龍華區教育局公佈了龍華區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其中部分招聘條件的限制,引起網友爭議,更有市民指出存在“蘿蔔招聘”的嫌疑。5日,龍華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招聘條件設置已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目的是為了應聘教師一經錄取即可適應海口教學節奏。
  5月29日,海口市龍華區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公佈。該公告明確應聘人需同時符合4個條件,除學歷及普通話資格外,還需擁有海口市戶籍且現從事中小學教學工作,或現在海口市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
  在教學經歷上,公告要求應聘人為截止2014年5月20日在崗的,具有連續一年以上(含)教學工作經歷(以本人領取社保清單和與所在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為時間證明材料)。
  “我的戶口在其他市縣,但在海口教學已經快2年了,本想借這個機會,努力爭取到龍華區的學校教書,可這一招聘完全把我們這類人拒之門外。”海口市民吳先生告訴記者,這兩年他一直在海口的私立學校教學,但身份卻是代課(臨時工),工作單位並沒有為他們繳交社保。“我們只有微薄的工資,原以為可以藉此尋找更好的出路,但報考條件‘領取社保清單’就讓我們這些報考者望塵莫及。現在考試的政策都比較放開了,這個招聘竟然還這麼局限。”
  對此,龍華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5日回應稱,此次招聘條件征求了海口市人社局、龍華區人社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目的是希望教師一錄取就立馬進入教學狀態,跟上海口的教學節奏。“因為現在辦學壓力很大,隨著社會生源的增加,尤其海口,承擔著全省各個市縣的教學壓力,所以我們希望老師來了之後,可以跟上教學的節奏,同時滿足學校和家長的要求。”
  “所有的招聘都會有一些人卡在外面,不單單是我們這個招聘。設置的條件肯定會有些人符合,有些人不符合,這是一個客觀的存在。”該負責人表示,海口的教學在全省來說是拔尖的,所以應聘的教師也應具備一定的實力。
  針對教學經歷條件設置一事,該負責人坦言這是為了貫徹《勞動法》的要求。“《勞動法》出來以後,我們在用人方面要求也非常嚴格。我們設置這個條件就是為了遵照《勞動法》的要求,推動《勞動法》真正落到實際中。之前沒簽的人,對自己也是一種不負責,我們希望做到有法可依。”  (原標題:龍華區教師招聘須海口戶籍引質疑 回應稱條件設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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